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调整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一系列职责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发展需求。
新增的职责主要包括:
负责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
致力于山区经济与海洋经济的融合,寻求区域经济的互补和增长潜力。
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策略制定和实施,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与长三角地区深化合作,提升区域合作水平,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作为对接中央企业的主要机构,负责与大型国有企业的合作事宜。
在扩权强县改革中,县政府将更多项目交由其负责实施,以增强行政效能。
与此同时,一些原有职责被调整或取消:
信息化管理职能移交给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旨在强化专业化管理。
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管理的指导职责转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商务局,以实现职能细化。
取消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了审批流程。
此次调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天台县的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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